租赁房里的同住人可以直接购买此房的产权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作为一个承租人,你有优先购买权,但必须是在同等条件下,此外你所拥有的此权利还有其他限制,在《最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若干法律问题解释》中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如若没有上述四种情况,出租人侵害了你的优先购买权,你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也有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