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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纠纷

打人纠纷 事情进过是这样的,甲方拿着榔头在敲打乙方的水泥地面,自称是甲方所有的,乙方听到声音后出来和他们理论,其中都是骂来骂去的声音,甲方拿着榔头很是危险,在理论过程中后双方推来推去,乙方中一人出手打了下,后来双方都厮打了起来,伤势不是很严重,乙方在墙上擦开了点,甲方先前没说有伤势,后来才提起说有伤势,还叫来了110,双方都去做了笔录,请问作为乙方应该怎么样维权!哪方错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oua494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08-11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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