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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原告在诉讼保全前,被告已经将自有的一套住房与第三人在房屋登记部门签订买卖合同

原告在诉讼保全前,被告已经将自有的一套住房与第三人在房屋登记部门签订买卖合同 原告在诉讼保全前,被告已经将自有的一套住房与第三人在房屋登记部门签订买卖合同,以6万价格出售,且缴纳了契税并颁发了契证后法院查封。原告申请执行后,法院能否以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售价,优先卖给原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appy1……(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3-06-24 21:10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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