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在职期间做兼职被老板知道,老板不肯发工资,而且说还要起诉我。。请问我可以通过劳动局拿回我的工
公司有错在先不签订劳动合同,建议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兼职是可以的,不给工资的话你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即可。她说起诉你是吓唬你的,就算合同约定不能兼职,但是没有造成她公司任何损失的话不用赔偿! 我的补充: 2013-06-20 05:47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注意要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入职时间、月工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