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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

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 我去年8月份进公司,试用期是3个月,今年3月份公司让我停职,第二天让我在一张纸条上签字,上面的内容是“因个人原因,自今日起不用上班”。请问:我并没有提出要离职,公司也没有和我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公司此举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我应当伸张哪些方面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鱼的小凤(重庆-南岸)
提问时间:2013-06-05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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