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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

出纳总共干了23天,差了5000多元,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走吗?

出纳总共干了23天,差了5000多元,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可以走吗? 我从第一天上班到走总共干了40天,真正交接到我手干上出纳共23天,就少了5000多块钱,账上怎么都找不出来了,我现在交给财务总监帮我查,要是由于我做账失误,真差了这么多钱,我真的就得赔付这些钱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1219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05-2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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