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村委会剥夺个别村民村民待遇
村委会剥夺个别村民村民待遇 我出生于1993年,当时国家户籍政策规定孩子户口随母亲,由于当时我父亲是非农业母亲是农业,自然随母亲成为一名村民,母亲1996年由单位转非农业但不允许带孩子,则我的户口没变,自出生至今享受了同其他所有村民一样的任何待遇。去年国家占地村里得到地款,今年分配地款时却剥夺了我的权利,村委会答复是村民代表不同意,请问村民代表能随意剥夺我的村民身份和村民待遇吗?村民代表能主持村委会工作吗?若村民代表说了算要村两委班子存在还有必要吗?我现在还是一名在校学生,我要为自己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维权(天津-西青区)
提问时间:2010-08-02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