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旗检察院执行庭找村支书要上届村委会欠村民钱是否正确???遇到这样的是我应怎么处理?
旗检察院执行庭找村支书要上届村委会欠村民钱是否正确???遇到这样的是我应怎么处理? 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以下第一人称我代表现任村支书。
2006年下半年到2009年上半年我任村主任期间,接前任村委会账务欠本村村民8000多元,2009年上半年该村民起诉本地法院要求村委会归还所欠款项,判断结果为要求村委会归还所欠该村民款项,由于村委会账面没有钱故未归还村民此款,2009年下半年村民要求执行庭强制执行村委会归还。
法院起诉初期我还任该村村委会主任一职,09年下半年村委会班子重新选举,我由村主任岗位调整到现任岗位村支书,村主任由前任村主任担任。但目前为止,法院执行庭执行追缴前期村委会欠村民款项时不追缴现任村委会而是追缴我现任村支书,请问执行庭这样执法是否正确?而且因此事执行庭已经多次到我家进行追缴,给我及我的家人造成了精神损害,我们都是奉公守法的农民,一辈子老老实实做事,诚诚恳恳做人,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法院的人,请求各位专业人士能给我简答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燕1234……(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10-02-03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