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课退费纠纷,机构要求按课程原价10%补缴管理费,是否合法?
1、可拒补380。原价扣费属格式条款,未上课只付28,可能无效。
2、对方清权限停服务,违约在先。
3、被诉胜算大,诉讼费几十元。
4、征信说法无依据,判决后拒不履行才可能受限。
5、留证据,向监管投诉,拒补,必要时起诉解约。
你大概率没必要乖乖补缴那380元;“按课程原价10%扣管理费”这条在类似判例里经常被认定提示不到位、甚至被认定是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对方没跟你协商一致就清掉课程权限,反而是他们自己先停服。
但我也把话说在前头:法院不是自动判你全赢,可能酌扣一小部分“实际发生的成本”,比如几十到几百块的前期服务费;380这个价,站不住脚的概率很大,但不是100%。
你手上的证据其实已经挺完整了:28元付款、销售“上多少扣多少”的承诺、你9月1日提出解约、对方9月2日清权限、对方要380的聊天——这套链子如果我是你,我不会先怂。
你有权拒绝补缴38元,案涉格式条款未与你协商直接按原价1%收管理费,不合理加重你责任应属无效。对方未协商一致就单方停服务属于违约在先,你本身未实际使用课程,即便涉诉胜算较大,小额诉讼诉讼费仅几十元,调解员所说欠费影响征信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