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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对外营业的普通餐馆就餐,有顾客怀抱宠物狗进入店内就餐区域 我在一家对外营业的普通餐馆就餐,有顾客怀抱宠物狗进入店内就餐区域,按照规定普通宠物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我提醒店家上前劝阻该顾客,宠物主人因此对我言语辱骂,之后上前推搡我,发生肢体冲突。对方有动手殴打我的动作,情急之下,我拿出随身的防狼喷雾朝对方进行喷射,用来自保。事后双方均报警。
我想咨询几个问题:第一,他人怀抱宠物狗进入餐饮饭店就餐,本身是否属于违法行为,门店负有什么样义务?第二,对方先动手推搡殴打我,我使用防狼喷雾进行自保,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什么情形下会变成防卫过当?第三,如果使用防狼喷雾造成对方眼部不适等损伤,我是否需要承担治安或者民事赔偿责任?第四,遇到此类纠纷,普通公民正确处理流程
问题状态:投票中
提问人:wei2308203Ig(重庆-万州)
提问时间:2026-08-3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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