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淘宝卖家,有买家起诉我违反广告法,称我的产品描述使用了极限词,要求
你可先核实产品描述是否确实使用违规极限词,若有,及时整改并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举证对方系职业打假人,以其并非为生活消费购买为由,主张不适用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条款,积极应诉。
主张不适用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条款,积极应诉。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民事案件和刑事辩护,可以依法维权的
1、职业打假人通常不算消费者,退一赔三诉求法院大多不支持,先稳住。
2、收集对方多次投诉索赔记录,证明他不是为生活消费购买。
3、金额不大可协商了事,金额大就积极应诉,把证据提交法院抗辩。
你完全有抗辩空间,而且胜诉概率不低。"用了极限词"≠"构成虚假宣传"≠"构成消法意义上的欺诈",买家要拿到"退一赔三",必须跨过三道法律门槛,而职业打假人的身份、极限词的具体语境、以及你是否及时整改,都是你可以利用的突破口。但有两个风险点必须正视:一是《广告法》行政层面的违法风险(市监部门可能处罚),二是如果买家的确能证明你的宣传构成"欺诈",法院可能判赔。
立刻删除全部极限词并留存整改记录,收集对方多账号、批量投诉、牟利索赔证据应诉;重庆法院普遍不支持职业打假人牟利式退一赔三,仅大概率判决退款,不用赔付三倍,可拒绝私下高额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