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不小心搅到脚,导致梯子打到同事,这种情况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且
1、不小心伤到同事是过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工伤处理。
2、老板要求做满一年才买保险违法,入职就应缴社保。
3、建议立即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担责。
# 一、你这种情况**绝对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 1. 故意伤害罪核心要求:主观有伤人故意
《刑法》第 234 条故意伤害罪,必须是**明知自己行为会伤人,还主动追求或放任受伤结果**(吵架动手、故意操作设备砸人才算)。
你是工作操作机器不慎搅到脚、意外碰倒梯子砸到同事,**完全没有伤害对方的主观故意**,直接排除故意伤害罪。
## 2. 分两种伤情看你是否有刑事责任
1. **同事只是轻微伤、轻伤**
无任何刑事责任,只走民事赔偿 + 工伤流程,不用坐牢、不留案底。
2. **同事伤情鉴定为重伤(肢体残废、器官受损等)**
不会定故意伤害,只会看是否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但本案属于生产作业事故,实践中优先按**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极少追究员工个人刑责,只要及时救治、配合赔偿、取得谅解,基本缓刑或不予起诉。
## 3. 本次事故法律定性:工伤事故,责任主体是老板
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操作**,属于标准工伤:
- 同事所有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
- 老板没买工伤保险,全部赔偿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不是由你个人全额赔;
- 只有你存在严重违规操作、重大过失时,公司赔付后才可能向你追偿小部分损失,不会让你独自承担全部费用。
# 二、老板说 “做满一年才买保险” 完全违法
## 1. 法律强制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 58 条:**用工之日起 30 天内,单位必须给员工办理社保(含工伤保险)**,和干满多久、试用期、转正无任何关系甘肃政务服...。
工伤保险是强制单独险种,入职当天就应当参保,不存在满一年才购买的合法说法。
## 2. 老板违法后果
1. 可向人社局 /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全部社保、补缴工伤保险**,社保局会加收滞纳金并处罚公司;
2. 本次工伤因未参保产生的所有赔偿(医药费、伤残补助、停工工资)全部由老板个人 / 公司承担;
3. 你可以以此为由随时离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你主观上无伤害故意,是过失导致意外。老板要求做满一年才买保险违法,你可要求老板补缴社保,同事的伤情属于工伤,由老板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你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不是故意伤害,保险入职时就要买
按工伤处理
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工伤处理。
申请工伤认定
你这种情况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你没有伤害同事的主观故意。老板要求做满一年才买保险的做法不符合规定,你可以要求老板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保,若老板拒绝,你可向相关机构投诉维权,同时同事受伤可走工伤认定程序。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的朱建宇律师,专注民事纠纷和刑事辩护,不是故意的,不是违法行为,
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你主观上没有伤害同事的故意,属于过失导致的意外事件。老板要求做满一年才买保险违法,你可要求老板补缴社保,同事的伤情属于工伤,可要求老板承担工伤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