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员工离职后两年内禁止从事与公司业务性质相关的工作,违
这个补充协议涉及竞业限制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公司要求员工离职后两年内禁止从事相关工作是符合规定的。但赔偿五百万元可能过高,一般应根据员工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如果员工觉得赔偿金额不合理,可以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没有补偿金可以不遵守
结论
该补充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并非绝对有效。其效力的关键在于您是否属于法定的三类人员(高管、高技、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如果您不属于,该条款对您无效。
即使条款对您有效,其中的500万元违约金也极不合理、过高,在司法实践中基本不可能得到完全支持。
公司要求您履行竞业限制的前提是,在您离职后按月向您支付法定标准的经济补偿。不付补偿,您就没有遵守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