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用期工资和正式员工工资有明确法律规定,公司不能随意更改。
2. 如果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你可以先和公司沟通协商,要求补足差额。
3.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可先与公司沟通,要求按约定支付正式工资并保留沟通记录;若沟通无果,可整理现有能证明约定内容的材料(如聊天记录、录音等),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发工资差额。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
可以要求发工资
了解到公司先以“延长试用期但支付正式工资”的说法获得您的同意,最终却仍按试用期工资支付,这确实令人困扰。更棘手的是您提到“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面我将为您梳理相关的法律规定、维权思路以及如何弥补证据不足的短板。 法律依据与公司行为的定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您公司行为的违法性,这主要集中在两点:
1.违法延长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即使延长期限仍在法定最长试用期内(例如,三年合同本有六个月试用期上限,您只约定了三个月,公司想“延长”一个月),这种“延长”行为本身在法律上也被视为变相的二次约定试用期,是明确违法的 。因此,公司“延长试用期”的决定从法律上看是无效的。
2.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在约定的试用期届满后,您自动转为正式员工,公司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式工资标准向您支付报酬 。公司未按承诺支付正式工资,构成了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简单来说,公司的行为是双重违法:延长试用期本身不合法,延长后不按承诺支付足额工资更是错上加错。
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来要求维权的
可以劳动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