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一年半,员工去劳动局提出双倍工资,想问下
要赔二倍工资差额。时效上,从员工主张权利起倒推一年,实务中可能赔剩余未超时效部分,可能赔半年左右。建议和员工协商,争取和解降低损失。
差额部分,有时效的抗辩
你好!对于您公司因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面临的双倍工资索赔问题,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关切。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责任,但该责任受到仲裁时效的限制。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您公司需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二倍工资”实质上是在员工正常工资的基础上,再额外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即二倍工资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对于双倍工资差额这一“劳动报酬”性质的争议,时效计算规则如下: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时效不受一年限制。
劳动关系终止后: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以直接仲裁来要求支付工资的
这是可以处理解决的
可以要求发工资,联系我,帮你处理,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