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上班,近一年来长期上班无休息,我想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
这种情况辞职一般有补偿。公司让您长期无休违反劳动法。您可收集上班证据,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及加班费。
你好!对于您近一年来长期无休的工作状态,我们非常理解这给您带来的身心压力和疲惫感。从法律角度看,您所描述的这种情况通常涉及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关于休息休假的规定,您因此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适用解释:该条款赋予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行为时的单方解除权。您长期无休的情况,属于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休息休假),严重损害了您的权益,符合本条规定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支付经济补偿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适用解释:该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形。您依据上述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完全符合本条第(一)项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您工作近一年,应按一年计算,即用人单位需向您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标准为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安排休息日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建议您收集加班证据,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解除合同并主张补偿金。
可以要求赔偿, 进一步沟通我,详细解答
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可以搜集加班证据要求支付加班费,如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主张经济补偿及加班费。
这是可以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