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临时来不了了 没有交接手续预扣三天工资 等交接手续办完一起给 合理
这种做法通常不合理合法。根据相关法律,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仅在员工未交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单位可按规定扣除部分工资赔偿损失,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
这种做法不太合理。可先与员工沟通,要求其尽快办理交接,若仍不来,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能直接预扣工资,应按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处理。
等交接手续办完一起给 合理合法
如果没有办理交接手续,有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一些损失,预扣三天工资待交接完以后再付,一般可以这样操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员工工资。若员工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追究责任,但预扣工资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决,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看具体证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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