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员工变更常用工作地点,不同意的情况被迫离职,公司应该
你好,可以向劳动投诉。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可直接来电咨询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您好,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变更在哪里
关键在于是否约定了公司有相关权利
您好,建议您收集证据材料,积极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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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劳动部门投诉
可以劳动仲裁的
可以要求赔偿的,联系我, 详细解答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