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单方面提出要求解决劳动合同的问题.
公司单方面提出要求解决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是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是:2008年5月19日到2011年12月31日。我在上海办理了居住证,公司也给我交了社保,但不是足额缴纳的。
现在的问题是:
2008年12月24日,公司人事通知我:公司单方面提出要求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没有过失,公司答应赔偿一个月工资。我觉得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我要求赔偿2个月工资。 最后经过协商公司答应:
1.合同解除日期是2009年1月31日,发我1月份工资,我可以不来上班了。2.另外经济补偿1个月工资。
公司让我签字,办理离职手续。但是我觉得公司有2个问题:
1。公司没有告诉我应该支付我的总额;
2.我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公司没有一个书面的东西给我。
现在公司要求我填了《员工离职申请表》和《员工离职交接表》,但是没有公司的印章,最后也没有一个整个表的我本人的签字,并且公司只坚持一份,不给我留一份。
公司不让我来上班了,但是合同没有解除,我没有拿到钱我就天天来公司。公司把我的考勤指纹删除了,公司的电子邮箱和公司OA账号都禁用了,这个构成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没有?
我现在可以去劳动仲裁吗?
公司就担心我去仲裁,一直不给我那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说:公司不让我上班就给书面的东西给我啊。
要是仲裁的话我就还得申请一些我应有的补偿:
我的实际工资不是劳动合同上面那一点,公司工资分2次发的,但是劳动合同上面写的是2000,这两千打入银行卡,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我的是上海城保)。我有公司发给我的邮件,附件的Excel上面有我的岗位工资和名字,这个可以作为证据吗?
我可以要求下面的款项吗?
1. 12月份的工资(现在还没有发给我);
2. 公司赔偿2个月工资;
3. 1月份我的工资,虽然公司没有给我考勤,到我每天都到公司了,公司不安排任务而已;
4. 公司拖欠的工资:8月份200元,9月720元,10月720元,11月720元。(公司强制少发一部分工资作为绩效考核没有发给我)
5. 追缴7月到12月的社保,不是按2000元,而是按我的实际工资计算计算;
6. 出差在外面做项目的加班费,我有一个《工作时间统计表.xls》。
7. 年底奖金。过2天就发了,要是所有员工都有,那我也应该有吧。(奖金没有写到合同上面)。
是不是这样的?工资收入需要我举证吗,这个留在公司财务那里的。
公司协商解决也可以,但是要把钱结算给我啊,现在不给钱,那我只有通过其他渠道去争取我的利益了。我改怎么做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81_mi……(上海)
提问时间:2009-01-06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