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各位律师因企业存在停工扣除一点五倍工资和长期存在我请假时多次

各位律师因企业存在停工扣除一点五倍工资和长期存在我请假时多次 各位律师因企业存在停工扣除一点五倍工资和长期存在我请假时多次一点五倍克扣工资行为以及超时安排加班而拒绝支付加班工资和未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和采取安全措施来消除安全隐患而不得不选择辞职,但是在企业提供的辞职单上写了原因后企业各级负责人拒绝签字办理离职手续,而后我通过邮局寄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企业又拒绝签收,目前上月工资和本月4号到11号工作天数工资未支付,请问我目前这种情况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吗?企业可能会以我未办理辞职手续和未请假手续而违反厂纪厂规宣布将我开除,请问我现在还需要按照企业的意思在辞职原因上进行变更而重新填写提交辞职手续吗?或者目前我是否可以不管了?目前这种清洗我该如何维权?请各位指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230812psC(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24-05-13 21:0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