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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违约提前退房 5.1 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5.2 通知退房之日起一个月内

5、乙方违约提前退房 5.1 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5.2 通知退房之日起一个月内 5、乙方违约提前退房
 5.1 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5.2 通知退房之日起一个月内,如乙方自行找到第三人顶替签约,则无息全额退还押金,乙方如存在未支付的其他费用或者 
损害设施设备,须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房屋使用费结算到第三人顶替签约之日前一天,应退押金及房屋使用费在与第三方
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退到指定账户,乙方另须支付 100 元违约金作为合同变更费,提前一周预约甲方与新房屋使用人签约 
并参照正退流程办理物业交割; 
 5.3 通知退房之日起一个月内,如乙方未找到人顶替签约(如此期间由甲方对外签约,与乙方无关,仍按乙方未找到人顶替 
签约处理),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5.4 享受各类优惠的房屋使用人,如提前退房,房屋使用费按照月付的房屋使用费价格计算,即乙方须将全部优惠退还甲方
问:该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合法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22-11-22 12:5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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