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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想要变更工资支付方式,让我们签一个协议,协议中提供了两种新的工资支

公司想要变更工资支付方式,让我们签一个协议,协议中提供了两种新的工资支 公司想要变更工资支付方式,让我们签一个协议,协议中提供了两种新的工资支付方式,让我们选择一种。公司还召开会议口头说了如果我们两种都不选,就是默示同意选第一种。默示同意只是公司单方面口头说了,没有写入协议中。那么这种情形能否构成默示同意呢?是不是要双方约定好了才能构成默示同意?公司这只是单方说,不构成默示同意吧? 如果我两种都不选,那公司就按第一种来执行,将来我离职的时候能否主张此协议并没有成立,因此公司应当按照原来的工资支付方式来补齐差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2206231T8(重庆-綦江)
提问时间:2022-06-23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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