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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要求是否合理

公司要求是否合理 2020年公司与一客户签订了合作协议,因当时客户没有带公章,协议由客户带回盖章后邮寄回来。当时客户支付了5万元的预付金,后来因为疫情等各种原因,合同一直没有邮寄回来,这期间该客户也有向当时的业务人员提出退费要求,因公司不同意费用一直没退,后来该业务员离职,一直未解决。2022年1月,该客户起诉公司要求退预付款,因协议约定预付款如果未使用完,是不退的,并且在这期间该客户也使用了一笔100多元的款项。后经法院调解,公司扣除1万元,返还给对方4万元。现在公司因当时没有要求客户将盖章合同及时邮寄回来,导致公司损失4万元,要求该部门两位主管一人承担一万元的损失。请问各位律师,公司的要求合理吗?这个钱我们是否应当承担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法律咨询(北京)
提问时间:2022-04-19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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