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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欠我俩月工资不给

用人单位欠我俩月工资不给 我在民营钢厂人电工主任,当时月工资九千元,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在二月份由于工作不顺心,提出辞职,并递交了辞职报告,当时公司为批准,到了三月底,又口头提出辞职,,几天后,公司口头批准了我辞职,到开工资时,公司以我手下一名电工违规操作为名,据开我两个月工资,这合理吗?我怎样才能讨回公道?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孙树启(河北)
提问时间:2013-05-10 19: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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