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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7月份在中介处买房子,并与房东签订买房合同,支付定金3万元,后因一些原因不想继续购买此房屋

7月份在中介处买房子,并与房东签订买房合同,支付定金3万元,后因一些原因不想继续购买此房屋 7月份在中介处买房子,并与房东签订买房合同,支付定金3万元,后因一些原因不想继续购买此房屋,房产中介以征信有问题(实际没有问题)为由,向卖方追回定金,后经与卖方协商沟通,买卖双方签订了前期购房合同作废的纸质字据(字据内容大概是经双方协商,退回定金多少,前期签订的合同作废),并签字按手印,退回定金1万3。目前,因怕后期仍有经济纠纷,需要让卖方拿回当时签订的三方合同,在中介总部一并注销,但卖方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拿合同,请为此时卖方手中的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是否还可以以此合同为据向买方追加违约金?是否可以以前期征信问题为假说签订的字据无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网用户(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1-09-09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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