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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人才引进协议中有一条“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为该协议生效起5年,在服务期内未经甲方同意离职(离院)

人才引进协议中有一条“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为该协议生效起5年,在服务期内未经甲方同意离职(离院) 人才引进协议中有一条“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为该协议生效起5年,在服务期内未经甲方同意离职(离院),视作乙方自动放弃未享受的待遇,并按每多服务一年递减20%的比例退还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有关费用。”。现服务满三年计划辞职。请问如何解读这条协议内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神经病(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21-07-29 12:15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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