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是否有效
应当有效。
有法律效力
有些公司应聘时需要与原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是合理的,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中的责任。劳动合同中规定的那一条有效,因为个人不说明真实情况的话,新单位是没有过错的。
你好。
1、《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所以,该合同的约定只能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果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还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可以电话咨询。
在公司与员工之间有效,但不能约束第三人。也就是说因此给其他公司造成损失,其他公司可不受该约定限制先该公司主张权利
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
有法律效力。
有部分效力
这个协议条款是有效的,是为了规避企业的用工风险,只要劳动者和前面单位无纠纷,一般不会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