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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这种行为是恶意逃债吗?怎样追究?

这种行为是恶意逃债吗?怎样追究? 甲乙为有限公司仅有股东,同为该公司担保,形成债务,久拖不还。  债权人起诉公司及两人,查封了甲的房产(不足以抵债)。  乙收到传票两天后到另一法院,以感情不和为由离婚(乙妻离婚前知道该债务,未表示反对),房产归乙妻,乙妻补偿现金几十万给乙,5年付清,当法院查封乙房产时,乙妻称已离婚,补偿款已付清。  这种行为是恶意逃债吗?怎样追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72052……(北京-石景山区)
提问时间:2013-04-2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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