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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股份制银行关于早晚款车押送至网点遇到故意恶意占道,形成人为安全隐患的市民的这种行为,有无相关法律

济南股份制银行关于早晚款车押送至网点遇到故意恶意占道,形成人为安全隐患的市民的这种行为,有无相关法律 济南银行网点门口等待款车将至,轻便电动三轮提前款车5秒到达禁止停车的安全警戒线内,工作人员劝阻停车无效,理由为先到先得,拒不让步。款车押送人员被迫移动押送地点。款箱运至银行现金区内,银行保卫人员迅速报案,先拨打110,再对押款进行中遇到的车辆进行加锁,防止其直接离开现场。等待执勤民警到来期间,无视保卫人员的劝留,开车时发现车已锁,为此咬住这一个问题不放,称一 银行和物业都无权对其停车位置进行变更。二 款车接送款无任何特权,不能挡任何人的路也无须回避,直至进入派出所。银行安装的4台摄像机全程拍摄案件发生。后续行为不再表述,对上述事件寻求除了银行安全规定之外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fyrxy……(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2-09-18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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