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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新进一家公司,任职会计,面试时约定转正工资6000元,在试用期

新进一家公司,任职会计,面试时约定转正工资6000元,在试用期
新进一家公司,任职会计,面试时约定转正工资6000元,在试用期,交了入职资料,但一直没办理入职手续,后来得知入职资料(离职证明原件,体检报告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职称银行卡复印件等)被他们弄丢了,我想要回资料。而且我在该单位一直没人跟我交接工作的状态下,呆了七天,后来有人交接了,得知单位有拖欠工资事实,而且面试时谈的薪资待遇也没有兑现,老板说因为任务量减少所以工资变成4000元,所以主动离职。
请问是否可以:1.要回入职资料 2.要回离职工资 如果入职资料单位弄丢了,是否可以要求其做出相应赔偿,如体检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忘忧草(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21-04-14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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