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入职一家公司任职文职工作,面试时谈好工资试用期内为4100元/月
本人入职一家公司任职文职工作,面试时谈好工资试用期内为4100元/月 本人入职一家公司任职文职工作,面试时谈好工资试用期内为4100元/月,公司内部把工资划分为底薪1700+全勤50+技能津贴1850+周末加班费544 合计4144元,但在入职时要求签订不购买社保协议,工资不到第一次发工资时只发底薪与加班费相关协议(每月工资次月底发放),但在工作了三周后无故补通知试用期不合格口头让我当天结算工资走人。当天结算工资后没有任何文件性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如辞退书、试用期不合格证明、劳动合同解除书。请问我该得到哪些补偿?有哪些条文法规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蓉(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7-03-31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