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冲突
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冲突 原施工合同是2014年签订的,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都是营业税模式下的旧内容,2018年由于增加工程内容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内的价款及计价方式是按营改增后的行业新政策及增值税约定的。价款及计价方式冲突,应该以哪个为准或是怎么处理,有什么依据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崔雅栋(陕西-延安)
提问时间:2021-03-2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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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学田律师 VIP2021-03-27 10:22
按照补充协议处理
追问:补充协议应该只适用于2018年签订后的工程内容吧。签订补充协议前的工程内容结算方式执行原合同约定这样最合适吧,您认为呢
回答:继续提供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
追问:您好,我阐述的问题是原施工合同是2014年签订,补充协议是2018年签订,签订补充协议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内容的增加。但补充协议内约定的计价方式与计税方式(增值税及新取费文件)与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与计税方式(营业税及旧取费文件)不同。据我的了解,补充协议的实质性条款应当与原合同一致,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原合同为准。但是,补充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及计税方式又是符合国家及行业政策的。所以我的矛盾在这,审计时对于补充协议的内容到底是按原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还是以补充协议内的约定方式分别调整。
目前又是“民法典”时代,我这边需要一个依据,一个能说服甲方也能说服乙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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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毅律师 VIP2021-03-27 11:51
一份协议或合同是否有效,不但要看协议是否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更要看协议内容,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则具备法律效力,不同协议涉及不同法律适用问题,故在拟写或审查专业合同时建议由律师审查。
追问:您好,我阐述的问题是原施工合同是2014年签订,补充协议是2018年签订,签订补充协议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内容的增加。但补充协议内约定的计价方式与计税方式(增值税及新取费文件)与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与计税方式(营业税及旧取费文件)不同。据我的了解,补充协议的实质性条款应当与原合同一致,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原合同为准。但是,补充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及计税方式又是符合国家及行业政策的。所以我的矛盾在这,审计时对于补充协议的内容到底是按原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还是以补充协议内的约定方式分别调整。
目前又是“民法典”时代,我这边需要一个依据,一个能说服甲方也能说服乙方的依据
回答: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如果无特别约定,以补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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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宇涛律师 VIP2021-03-27 13:45
您好,一、需要根据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分析判断。因补充协议的签订是由于增加了工程内容,因此,如果补充协议没有明确约定整个工程都按新的价款及计价方式计算,则补充协议内的价款及计价方式只适用于增加的工程内容;
二、对于你的问题,律师必须看了补充协议后,才能有较准确的判断。因此,建议你附上补充协议的内容,或带上补充协议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得到准确的回复。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21-03-27 13:55
一、民事法律,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只要内容合法就有效,就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二、补充协议是合同双方就增加的工程内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对增加的工程内容约定了新的计价方式及计税方式,则审计时,对于增加的工程内容应当按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审计。对于原合同的工程量应当按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及计税方式进行审计。即原合同的工程量与增加的工程量应当分别审计。
我的补充: 2021-03-27 14:05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追问:您补充的第二条 有没有明确的依据来证明应当分别审计的合法与合理性
回答:您好, 首先,合法有效的合同是审计的基础;其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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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丽荣律师 VIP2021-03-27 14:03
按照补充协议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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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哲律师 VIP2021-03-27 14:47
按照补充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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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军律师 VIP2021-03-27 15:58
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的,按照补充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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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律师 VIP2021-03-28 01:12
要看协议的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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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可红律师 VIP2021-03-28 05:37
你好,以合同约定为准,一般的补充协议在后以在后的合同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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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奉军律师 VIP2021-03-28 10:06
除双方特殊约定外,后签订协议与先签订协议产生冲突时,一般以后约定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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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委志律师 VIP2021-03-29 15:29
按照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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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荣康律师 VIP2021-03-31 21:58
看具体合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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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补充协议有无涉及之前的内容,如果涉及之前的内容那是属于合同变更按照新的内容来,如果补充协议仅仅是新增事项,则分别算
追问:您好,我阐述的问题是原施工合同是2014年签订,补充协议是2018年签订,签订补充协议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内容的增加。但补充协议内约定的计价方式与计税方式(增值税及新取费文件)与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与计税方式(营业税及旧取费文件)不同。据我的了解,补充协议的实质性条款应当与原合同一致,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原合同为准。但是,补充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及计税方式又是符合国家及行业政策的。所以我的矛盾在这,审计时对于补充协议的内容到底是按原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还是以补充协议内的约定方式分别调整。
目前又是“民法典”时代,我这边需要一个依据,一个能说服甲方也能说服乙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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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合同双方自愿签订后,双方应该按合同约定履行。
2、补充协议,属于对原合同进行更改,达成新的协议。新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按新的协议约定履行。
3、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如有进一步需求的可来电话沟通
追问:您好,我阐述的问题是原施工合同是2014年签订,补充协议是2018年签订,签订补充协议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内容的增加。但补充协议内约定的计价方式与计税方式(增值税及新取费文件)与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与计税方式(营业税及旧取费文件)不同。据我的了解,补充协议的实质性条款应当与原合同一致,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原合同为准。但是,补充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及计税方式又是符合国家及行业政策的。所以我的矛盾在这,审计时对于补充协议的内容到底是按原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还是以补充协议内的约定方式分别调整。
目前又是“民法典”时代,我这边需要一个依据,一个能说服甲方也能说服乙方的依据
回答:补充协议,如果对整个施工合同的计价和计税方式变更,那按新的。如果只对培量部份约定的新的计价、税方式,增量部份属于一份新的合同。那么原工程按原合同履行,增量工程按补充协议约定履行。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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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合同为准
追问:您好,我阐述的问题是原施工合同是2014年签订,补充协议是2018年签订,签订补充协议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内容的增加。但补充协议内约定的计价方式与计税方式(增值税及新取费文件)与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与计税方式(营业税及旧取费文件)不同。据我的了解,补充协议的实质性条款应当与原合同一致,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原合同为准。但是,补充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及计税方式又是符合国家及行业政策的。所以我的矛盾在这,审计时对于补充协议的内容到底是按原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还是以补充协议内的约定方式分别调整。
目前又是“民法典”时代,我这边需要一个依据,一个能说服甲方也能说服乙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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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补充协议的条款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了变更的,应该按新协议条款执行。
追问:您好,我阐述的问题是原施工合同是2014年签订,补充协议是2018年签订,签订补充协议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内容的增加。但补充协议内约定的计价方式与计税方式(增值税及新取费文件)与原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与计税方式(营业税及旧取费文件)不同。据我的了解,补充协议的实质性条款应当与原合同一致,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原合同为准。但是,补充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及计税方式又是符合国家及行业政策的。所以我的矛盾在这,审计时对于补充协议的内容到底是按原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还是以补充协议内的约定方式分别调整。
目前又是“民法典”时代,我这边需要一个依据,一个能说服甲方也能说服乙方的依据
回答:如果单纯根据某个合同条款无法判定的,就得根据各个合同条款的逻辑关系、真实意图以及整个合同的目的、体系、以及公平性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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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项目开工是2016年5月1日前,应按简易计征计算税款,如果2016年5月1日后开工,应按现行的增值税政策计税,一般纳税人的按一般纳税人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或工程造价不足500万元,也可以按按简易计征不管前面的施工合同对税款如何约定。如果工程内容是是新增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能单独结算的,可以单独计价计税,前后两段工程量可以分别计价和计税。税款是由发包人承担,应当按国家税收政策处理,后面补充合同的计税条款变更不属于实质性变更。应结合合同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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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的,按照补充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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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补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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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微.信联系付费咨询、协商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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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补充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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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以补充协议为准;2、 补充协议约定从2014年合同签订之日履行的,全部按照补充协议履行结算;3、没有规定全部按照补充协议履行的;已经结算的按照原来规定结算,没有结算的按照补充协议规定结算。4、你作为第三方,对协议认识和履行有歧义,可以要求双方拿出统一意见和要求,根据客户的要求和合同的规定进行结算。5、法律规定就是合同法。6、还需要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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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按照原来的,新增的按照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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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财务、合规、税务、信用、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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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补充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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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一点拙见,仅供参考:
1/首先,看一下你们的补充协议有没有效力约定,比如“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条款为永久不可变更之约定”等类似条款,这样就可以确定使用哪份协议为准;
2/其次,看一下你们补充协议主要约定的是什么内容,具体条款能否解释为仅针对新增加工程量的结算方式,还是针对原合同结算的重新约定;或者之前已经部分履行,仅剩余尾款,那么原则上是新的协议是不能变更之前的结算方式及金额的;
3/再者,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个人认为以补充协议为准,理由是:(1)一般对同一件事,成立在后的协议优先于成立在先的;(2)你们的补充协议涉及对原合同部分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是新的合意。如果还以原协议为准,那补充协议就失去意义。
如果实在有歧义,为什么不能两家重新确定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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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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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补充协议,属于对原合同进行更改,达成新的协议。新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按新的协议约定履行。具体需要看合同约定内容回复,建议携带材料区律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