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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李律师你好,我是应届生,08年6月拿到毕业证书,8月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签订2年劳动合同,12月23日公司单方面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现支付1个月代通金,半个月补偿金。按照的是月基本工资1600元支付,是否合理。4个月中我们的应发工资有1个月是3000多, 1个月2000多,还有2个月是1600元。月平均工资包括各种津贴吗?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需要支付2倍的补偿款。
     能否进行劳动仲裁恢复工作岗位?仲裁支持恢复工作岗位的话, 等待仲裁期间我无法参加工作的损失公司需要做什么补偿吗?

     问题有点长了  ,希望李律师能给我帮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82965……(上海-松江区)
提问时间:2008-12-3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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