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在永州市宁远县从事一线教师工作,2018年入职,2019年8月离职
本人在永州市宁远县从事一线教师工作,2018年入职,2019年8月离职 本人在永州市宁远县从事一线教师工作,2018年入职,2019年8月离职,离职时已赔付违约金,2019年年底宁远县发放了2018年的绩效奖金,现在突然说不再给离职和调离人员发2019年的绩效奖金,并于2020年8月发了一份关于不再发放我们这类人员2019年绩效奖金的县级红头文件,我想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应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湖南)
提问时间:2020-10-28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