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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资问题

工资问题 本人由于3月15日公司发工资时公司应发本人2500元,后公司仅发1500元,新来总经理理由是我2月未有效工作(2500是无责底薪,工作岗位是业务主管.发工资当天与新来总经理开会是闹不愉快,新来总经理有点小心眼).然后本人与3月15日当天辞职,而后4月13日到公司领取剩余工资时,老总以他未收到批准辞职报告为名,算我旷工,拒发2月1000元以及3月半月工资及提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准备去举报.
请问我应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还是去劳动仲裁.以及我的情况是否属于可以自行解除劳动合同范围不算旷工.公司法定节假日上班未付加倍工资以及未购买社保是否可同时举报.我2月3月工资到底还有没有机会拿到!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s2013(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4-14 18:3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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