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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关于车位合同违约

关于车位合同违约 今年3月通过地产中介公司与车位业主签订了10万元的购车位合同,条款中明确:本次交易按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支付一切税费方式由我方承担。双方签订合同后我方先付业主5千元定金。但交易在地税以10万元申报时,没获批准通过,因此交易无法再进行下去。目前业主方要求我方以10万元以上的金额价格再向地税申报,但多出税费还需我方去承担,如不申报5千元订金就不作退回。请问目前情况应如何处理?如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处理,这个定金能收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llo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4-0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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