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合同违约
合同违约 本人于2013年3月2日和安徽开乐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李某签订了一份订散装水泥拖车合同书,合同所写的是于2013年的3月28号交拖车、现在都4月7日了,李某说让4月12日再去提车,合同如下 我在合同上是甲方李某为乙方 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车,甲方给予5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乙方向甲方按100一日支付违约金,乙方超过宽限期15天仍不能交车的,乙方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解除本合同,甲方逾期提车,乙方给予5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甲方向乙方按100一日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宽限期15天仍不提车的,乙方有权将该车辆另行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95512……(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3-04-07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