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 A、B、C成立普通合伙企业,A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B

. A、B、C成立普通合伙企业,A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B . A、B、C成立普通合伙企业,A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B、C授权A在3万元以内的开支及30万元内的业务可以自行决定。A在任职期间内实施了下列行为:1月份自行决定向善意的甲公司支付广告费5万元;3月份A未经B、C同意,与善意的乙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4月份A未经B、C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7月份A与其妻子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
【任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事务执行的规定,分析A上述行为的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上海)
提问时间:2020-07-03 16:33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阿里律师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已帮助 1836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已帮助 81826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已帮助 5838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阿里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