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其他三人成立普通合伙企业,企业注册是100万,我占20%
协商起诉解决。
您好,是不可以的。合伙企业对外是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您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您那笔欠款,请问当时是否有签订什么欠条之类的他们欠您钱的的凭证么?具体情况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我们会帮您具体分析。
合伙企业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的欠款属于个人债务,不能相互抵扣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您好,合伙人之间的债务是不能是不能和合伙企业的欠债相互抵消,您是否有借据或者借款合同?
对外全体负责,对内当然他们三人应向你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