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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我应该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2010 7 8日晚岳阳忽降暴雨,引起洪水爆发,我的车辆停在楼下,当时水深至1.2米,车辆已无法移动到安全地点,我也没有将发动机发动,只能尽力将洪水冲来的垃圾在车前推开,但车辆还是多处被刮伤,车辆大部分电气设备被水浸泡,7.9日早上报警,查勘的到现场确认后将车拖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当时与修理厂协商后他们承诺将车辆的浸水电气部分全部换掉,一星期后修理厂通知我去提车,我发现车辆根本就没怎么修理,就是将车辆烘干了,电气很多都没换,(行车电脑,三元催化器等等)我提出这些电器设备必须要换,修理厂置之不理只要我提车,当我问到他们是否换的是原厂配件时,他们说不是,我让他们保修,他们也不肯,我只好将车开去四S店确认,结果车辆的大部分换下来的零件都不是原厂的,而且车辆存在很多异常现象,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又把我推向修理厂,说修理厂说车辆可以就可以,现在真后悔,没直接去四S店修理,请问你们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为什么那么不对车主负责,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出险后又那么推脱责任,请给我答复.(其他被淹车辆和我情况包括车辆型号都一样的都得到了全额赔付,为什么你们中华保险就不能正确对待问题)我的车牌号码为鄂L0A40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BA……(湖南)
提问时间:2010-07-19 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