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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我这个怎么有效得到补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我这个怎么有效得到补偿 我是2007年7月在重庆一个公司上班的,这个公司还没在本地注册,属于北京一个总公司管理。我与2008年1月签定一年期合同,合同的甲方是北京总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劳动合同,盖的章也是北京公司的,2008年7月分公司才成立,才给我们办理了保险,以前未补缴,现在12月底,合同到期了,公司让我离职,公司需要给我哪些补偿?有双倍工资的可能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nhu……(重庆)
提问时间:2008-12-28 10: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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