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经查:2010年2月27日15时30分许,板桥镇庄子村委会15组村民陈翠红到宣威市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报称:她被栾春吉母子在板桥镇小平桥旁殴打,请求处理。宣威市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接报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警。到达现场时,双方当事人正在互相争吵,遂将双方劝阻开,同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先到医院检查治疗,待派出所查明事情经过后再进行处理,并严肃交待双方当事人不得为此事再次发生争执。 次日,板桥镇庄子村委会15组村民陈翠红之子高德泽电话向宣威市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报称:有人到他家闹事,并将他及他的家人(父亲:高加党,母亲:陈翠红)打伤,要求查处。我所接报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警。民警到达现场时打砸行为已停止,赛加荣、赛加和等人已回到自己家的门前,手提木棒、菜刀等扬言还要打对方,情绪较为过激。经处警民警多方劝阻,赛加荣、赛加和等人才放下木棒、菜刀。经口头传唤赛加荣、塞加和、赛加胜三人到宣威市公安局板桥派出所接受询问。2010年3月1日经局领导批准,该案立为非法侵入住宅案件侦查,调查中获悉: 2010年2月27日下午,宣威市板桥镇庄子村委会15组村民陈翠红与同村村民栾春吉发生纠纷致陈翠红家人与栾春吉家人发生吵打,同日,栾春吉之子赛加荣打电话告知在昆明的二哥赛加和。赛加和得知情况情况后与其堂弟赛加胜说了此事,赛加胜执意要求返回宣威报复陈翠红及其家人。赛加胜、赛加和当晚从昆明返回宣威。2010年2月28日下午14许,赛加和、赛加荣、赛加胜等人正商量如何报复陈翠红家时,陈翠红之子高德泽路过赛加和家门前,赛加荣隧出门挑衅并推搡高德泽,双方发生争吵,高德泽踢了赛加荣腿部一脚。赛加胜、赛加和从门冲出,高德泽跑回家中并将门反锁。赛加荣、赛加和、赛加胜(提一把西瓜刀)追至高德泽家住处,赛加胜蹬踢高德泽家后门(铁门),赛加荣、赛加和追至前门殴打在门外的陈翠红。陈翠红被打了睡在门前一堆煤渣上,后赛加荣、赛加胜、赛加和三人见门就砸,砸烂第二道门并从砸开的口子里面用工具向内揣掇屋内的高德泽、高加党,丢石块等物打砸屋内物品。赛加胜将第三间房屋砸开后进入房内打砸物品并将屋顶石棉瓦用工具砸烂两块。后庄子村委会综治办人员赶到现场,赛家三兄弟才撤回家中。同日,赛加荣、赛加和被依法刑事拘留,2010年3月22日该案移送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报捕。2010年3月31日,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对赛加荣、赛加和不予批准逮捕,并建议撤销赛加荣、赛加和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2010年4月1日经局领导批准撤销了赛加荣、赛加和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并释放赛加荣、赛加和。赛加荣、赛加和被释放后,现已回广东省打工。2010年4月7日经双方提出调解申请,板桥派出所组织双方对双方纠纷的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未能达成协议。2010年3月9日栾春吉家属到板桥派出所要求出示栾春吉伤情鉴定委托书对栾春吉伤情进行鉴定,当日已出示给栾春吉的家属,并告知其家属将伤情鉴定结果告知板桥派出所,但板桥派出所至今未见到该鉴定结论。当事人陈翠红被打后至今在医院治疗,其伤情还未进行鉴定。
感谢您能帮我出出对策!官事有胜算的机会吗?
现在他家起诉我要陪4万多元,我该怎么办啊。
1在2010年2月27日15时30分许我和我妈是被他家10多人群殴,打我们的事可以一起处理吗
2以前欠我家8千元钱,但还款日期到了没还,我们这个欠条是不是就作废了
3我现在在外面,没时间回去答辩,那判决后他的程序又是怎样的。
电话1327871203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赛加荣(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0-07-18 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