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快递纠纷

快递纠纷 1.网购物品,快递寄送到门卫处后短信通知领取,我去领取时未在快递单上签字,但在门卫处的邮件领取册登记取件,此时快递员已离开。
2.我拆开包裹发现物品损坏,此时联系快递员,回复因接收的包裹外包装完整未拆封,所以不负责。让我自行联系卖家解决,而此时因快递状态为“客户 门卫 已签收”,所以卖家也回复因快递已签收,也不负责。
3.找卖家投诉,卖家告知:如果我未在快递单签字收件,我必须配合他们说未收到件才可以帮我处理,我擦除了我在门卫处的邮件领件确认签名。卖家在之后帮我补发损坏物品的零件。
4.快递售后电话询问我是否收件时,我回复未收到件,快递公司对快递员进行了处罚。
5.后来快递员联系我问是否收到包裹,我承认收到包裹并指出因为他当时未能让我当场验货签收,而且接受我的投诉时未能提供正确的解决途径导致发生一系列纠纷。
6.损坏物品有保价,快递员未物品价值几百元,我有与快递员的通话记录录音,与卖家交涉的聊天记录,快递员将快递放门卫并未征得我同意,我也未授权给门卫可以代收我的邮件。
7.请问整个事件我有需要付什么责任,快递员和卖家需要付什么责任,如果因为此事件快递起诉我,我赢的可能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oyoun……(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3-31 23:1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