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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离婚 在七年前妻子出轨,感情破列,(她当时写的保证书我没有保管好,已被她拿走了)。但为了孩子,当时未分居,写有离婚协议,财产分配好。后来我调工作就趁机离开共同住所,当时孩子七岁协议由我带,但她舍不得就不让我带走,我每月提供孩子一半的生活费用给她。之后我借钱和别的女人A共同名义出资购买了一旧房子,A在别的地区工作,我们很少在一起。后来我要求妻子一起去办离婚手续,她知道我买了房子之后不肯,要我分一半房子给她。我们都是工人,工资不高,房子是我向我兄弟、姐姐、朋友借款购买的(A也出了部分钱,房产证写我和A的名),所以我不愿意分给她。她要求上法院,我知我的房子是一个不利的证据,我该怎么办?孩子跟她生活很多年了,被她教育得很不好,但要孩子选择的话,我估计是选她,我能争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只想开心过好……(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3-03-31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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