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结婚三年多,孩子一岁半。月子期间,因秋收、修路、下雨等原因,女方想吃饺子没有得到满足,还有一次鸡蛋炒的有点咸,满月前一天被接回娘家,男方接了两次不回,后来女方把45天的孩子送回男方家,并把嫁妆拉走了一部分。半月后又把孩子接走,并索要抚养费。然后男方多次去接仍不回,最后一次男方抱孩子去看病,女方不让,结果,男方被女方全家人痛打一顿。女方第一次上诉离婚无果,现在又上诉:1、离婚。2、要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由男方出。3、要孩子一岁半的抚养费15000元。4、要回婚前财产。5、要男方承担诉讼费。上述如何判决。另外,男方送给女方的彩礼(15300元、金首饰一套、棉被6个,有媒人出具的证明)能不能要回。还有,男方给女方的衣服钱、男方出的酒席钱(女方客人女方收礼)、结婚当天的拜礼钱等如何判。女方赔嫁的摩托车婚后一直放在娘家,怎么判。(男方的父亲常年有病,每月的医药费近500元;姐姐患精神病,不断吃药;男方没有工作,家庭比较困难。双方都是农村)谢谢,急需你的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读者(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3-03-31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