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有关问题
带上证据,来电详谈。
1、离婚。如果真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时又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就很有可能要被判离。
2、要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由男方出。这个倒是合法的要求,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3、要孩子一岁半的抚养费15000元。这个就不明白女方要求的是哪方面的费用了,因为抚养费通常是按月支付的。当然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但一岁半的抚养费是指什么,多长时间的抚养费,对方的诉讼请求不够明确。
4、要回婚前财产。其实根据你前面所说的情况,结婚前双方家里人给予的嫁妆、陪送,彩礼、首饰及其他物品,应当视为双方父母对你们两口子的赠与,应当认定为你们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只有分割的问题,不存在个人财产的返还。
5、要男方承担诉讼费。这个具体要有法官来决定诉讼费用的分担。
另外,也正如你所说的那样,男方家里有困难,经济条件不好,这也可以做为法官认定事实的一个因素,酌情向法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