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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签了两个月,今年元月份开始租的,因为疫情原因,没有提前来合肥

房屋租赁,合同签了两个月,今年元月份开始租的,因为疫情原因,没有提前来合肥 房屋租赁,合同签了两个月,今年元月份开始租的,因为疫情原因,没有提前来合肥,下个月不准备租了,然后房东以不租房子需要提前一个月说明为由,不予退还押金,合理吗?备注:三月份四月份房租都交了,疫情期间也没用减免房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天津)
提问时间:2020-04-26 20:3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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