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公司清盘倒闭属于合法终止合同的情况,是单倍补偿,不是双倍。
追问:那我想请问一下,我去劳动局咨询过,说公司清盘的话,他们都很肯定说赔2倍,6个月工资. 说看劳动法第42条,第47条, 还有第87条. 所以我是以这一点和老板沟通的, 但是他一直说接受不到赔偿6个月, 说我有我的坚持, 他也会坚持他的. 所以现在还是没有答案. 为什么可以说一年只赔偿一个月呢?
回答:劳动局的回复不一定专业,所有的都要依照法律。劳动合同法对于公司提前解散,是列入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你说的42条,根本不是你的这种情况,应该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五),以及第46-47条。这种情况在仲裁和法院都是按照单倍的补偿金支持的。基本上没有看到过有双倍赔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你这种情况即属于无法履行合同,公司给的赔偿是按工龄一年赔一个月工资,基本上是恰当的。
追问:那我想请问一下,我去劳动局咨询过,他们都很肯定说赔2倍,6个月工资. 说看劳动法第42条,第47条, 还有第87条. 所以我是以这一点和老板沟通的, 但是他一直说接受不到赔偿6个月, 说我有我的坚持, 他也会坚持他的. 所以现在还是没有答案. 为什么可以说一年只赔偿一个月呢?
回答:您好,我仔细看了一下,您所说的清盘应当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所述“提前解散”情形:(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依据第四十六条(六)和第四十七条,您可按工龄获得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
追问:您好, 但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我是一名孕妇, 不是应该享有2倍的赔偿吗?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一条明确提出了2倍. 请问我应该怎么理解呢?
回答:四十二条是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公司解雇三期妇女需要双倍赔偿,但是,现在公司要解散了,因此属于第四十四条合同终止的情形。
但有一点我想问一下,您确定公司是真的要清盘吗?还是只是想以这个理由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而公司变卖一些财产后继续正常营业呢?如果是这样,公司就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要支付你双倍赔偿了。
追问:您好, 昨天和老板沟通, 他说真的是清盘. 说公司现在一直是亏钱的. 办公室应该会做到5月份, 因为和业主之前就签了合约, 到5月份终止, 如果找到有人租办公室, 或许会提前搬离清算. 而我们的店铺就说做到7月份. 老板说如果我是孕妇要求两倍赔偿的话, 就等到清盘后按法律程序算.
回答:如果老板说的是实话,那么按法律规定,是只能赔偿你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但您也可以跟老板协商,看能否在4-5个月工资的赔偿额上达成协议。
追问:谢谢您的帮助, 我了解了, 和老板协商估计没可能了. 因为这个香港老板是不会和你谈人情的, 所以就算了. 现在心里有底了, 我下午再去劳动局了解多一下, 如果他们也是这么说, 要按照第四十四条去理解, 那我也就只能接受三个月的赔偿了. 谢谢~
回答:不客气,如果再有问题,可以随时打电话来咨询。
你这种情况即属于无法履行合同,公司给的赔偿是按工龄一年赔一个月工资,基本上是恰当的。
追问:那我想请问一下,我去劳动局咨询过,说公司清盘的话,他们都很肯定说赔2倍,6个月工资. 说看劳动法第42条,第47条, 还有第87条. 所以我是以这一点和老板沟通的, 但是他一直说接受不到赔偿6个月, 说我有我的坚持, 他也会坚持他的. 所以现在还是没有答案. 为什么可以说一年只赔偿一个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