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考上公务员想违约,不知道应不应该交违约金
考上公务员想违约,不知道应不应该交违约金 年前和某银行签约,除了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以外,某银行又与我们另外签署了一份"双向选择录用协议",该协议约定违约金一万,其中有一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因个人原人(包括但不限于升学、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等)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之前有印象是说考上公务员不用支付违约金,而且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五千就是违法的好像?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们要不要支付违约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0913(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3-03-28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