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目击证人是由原告去请还是由公安派出所去请?
目击证人是由原告去请还是由公安派出所去请? 我的朋友,因为宅基问题,和邻居发生纠纷,被邻居三四个人打伤,现在正在当地县医院住院治疗。当时,我的朋友就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且提供了目击证人的姓名,可是,派出所的负责人要求原告即我的朋友,把证人叫到派出所去询问,可目击证人考虑街坊邻居关系就不愿意去,怕得随人。怎么办?目击证人到底 是由报案人去请?还是由公安派出所的人去请?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猫爱上老鼠(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13-03-28 13:26